2022年5月1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fā)的《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工作方案》提到要加快推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組織開展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工作,為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全面落地做好各方面的準備。那什么是專利開放許可呢?宇辰管理來為您講解~
1.什么是專利開放許可?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專利權人自愿以書面方式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聲明愿意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并明確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實行開放許可。
2.專利開放許可有何優(yōu)勢?
專利開放許可制度有利于促進專利許可信息對接、提升專利許可談判效率、降低專利許可的交易風險。
3.不得申請專利開放許可的情況有哪些?
①專利權處于獨占或排他許可有效期內;
②因專利權歸屬糾紛或人民法院裁定對專利權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③專利權處于年費滯納期的;
④專利權被質押,未經質押權人同意的;
⑤其他不符合專利開放許可法定條件的。
4.如何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意愿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專利權人,并依照公告的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支付許可使用費后,即獲得專利實施許可。
5.什么類型的專利可以申請專利開放許可?
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都可以申請專利開放許可。但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提出開放許可聲明的,應當提供專利權評價報告。
6.專利開放許可與其它許可方式(普通、排他和獨占許可)有什么區(qū)別?
專利開放許可屬于普通許可范疇,不能是獨占或排他許可。專利開放許可由專利權人主動申請啟動,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并公告后,專利權人將無權再選擇被許可人和更改許可條件,具有可撤回性、公開性和無歧視性。
7.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8.專利權人可否在實行開放許可的同時實施其他許可模式?
專利處在獨占許可或者排他許可有效期限內,無法申請專利開放許可。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仍可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通過個別協(xié)商的方式給予普通許可,但不得就該專利給予獨占或者排他許可。通過此方式許可的專利,不享受開放許可制度的專利年費減免。
9.開放許可聲明公告后是否可以撤回?
可以撤回。專利權人撤回開放許可聲明的,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查后予以公告。開放許可聲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響在先給予的開放許可的效力。
10.專利開放許可的糾紛如何解決?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就實施開放許可發(fā)生糾紛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